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地市康复 > 正文

南京现职业偷车孕妇为免坐牢反复怀孕流产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3/31 22:08:41 人气: 标签:

为了偷车不坐牢去怀孕

主动流产后再怀孕去偷车

□本报记者 徐宁

市民:

超市停车场车子频频被偷

43岁的张先生家住南京江宁区,今年1月下旬的一天,张先生和以往一样和爱人去欧尚超市,并将电动自行车停在了停车场。因为听人说,这里常有偷车贼出没,张先生特意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上了两把锁,以防万一。

1个多小时后,张先生和爱人两个人拎着购买的商品回到停车场,“车呢?”张先生愣住了,在停车场,张先生夫妻俩仔细找了几遍,也没寻到那辆电动自行车。他们确信,“车子被贼偷了。”与张先生有同样经历的市民不在少数。记者了解到,江宁欧尚超市停车场以及紧邻的地铁1号线南延线河定桥站附近,常常会发生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被偷的案件,这让骑车来此转乘地铁或者去超市的市民苦不堪言。

回应:

一年抓了近20个偷车孕妇

“有偷车贼,我们怎么可能不管呢?”对于此事,派出所民警也很无奈。

今年2月中旬的一天,开发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停放在某超市停车场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偷了。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调取事发时段的监控录像,进行分析研判,发现现场区域多次出现一名身着藏青色衣服年轻女子,腹部稍隆起,看起来像个孕妇,具有作案嫌疑。

2月22日下午,便衣巡防队员发现一名女子在该超市停车场四处游荡,形迹可疑,且该女子与此前通报协查的嫌疑人特征相吻合。傍晚时分,该女子见四周无人,正准备撬开一辆电动车车锁时,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抓获。

经审查,该女子李某,23岁,安徽阜阳市人,此时已经怀孕4个月。李某如实交代了今年1月份以来,数次在大型超市、地铁站等区域的停车场盗窃电动自行车,涉案价值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民警介绍说,像这样的抓捕偷车贼行动他们一年会有数十起。但让他们头疼的是,抓到的偷车贼中孕妇占了不小的比重,“仅去年一年我们一个派出所就抓了近20个偷车的孕妇。”

疑惑:

被抓的女偷车贼咋出来了?

被偷过车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车被偷后1个月左右,从派出所得知那个偷车贼已经抓到了。张先生赶紧去了趟派出所,意外撞见了那名女偷车贼。

让张先生意外的是,那名女偷车贼腹部隆起,看起来是个孕妇,他很奇怪,“孕妇不好好在家休养,咋还跑出来偷车啊?”

民警告知说,车子并没有被追回来,张先生有点遗憾,但偷车贼被抓到了他还是挺高兴的。

可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今年3月中旬,他再次去欧尚超市买东西时,竟又发现了一名腹部隆起的孕妇在停车场转悠。定睛一看,这孕妇不是别人,正是偷了他电动自行车的女贼。

张先生纳闷了:“这女贼不是已经抓住了吗,咋被放出来了呢?而且,她并没有悔改,竟然又继续准备偷车。”

对此,民警坦言,的确有这样的情况存在,有几个偷车的孕妇已经几次被抓了,可是每次到最后也只能放了,“因为没办法处理啊!”

职业化:

怀孕就是为了偷车

在抓获的偷车孕妇中,民警仔细研究,还发现了一个让人吃惊不已的现象。

2月22日下午,派出所抓获的女偷车贼李某,她只有23岁,可在民警看来已经算是熟人了:去年8月底的一天,李某独自一人来到欧尚超市停车场,拿着工具趁四下无人,正准备撬盗一辆电动自行车时,被民警抓获。

被抓获后,民警发现李某已怀孕4个月。面对民警的讯问,李某只承认了当天这一起偷车案,其他的一概不认。由于李某正在怀孕期,民警只得为其办了取保候审,将她放了出去。

而今年2月22日,李某再次因为偷车被抓时,民警发现她仍然是怀孕4个月。

这让民警觉得十分疑惑,算了一下时间:去年8月底怀孕4个月,生产时间应该在今年2月份,可是此时她却又有了4个月身孕。时间上明显不对,这究竟是咋回事?

李某最后说出了实情,原来她在怀孕6个月的时候,自己去医院做了流产,之后又怀上了,“肚子里的这个过几个月再去流掉,然后再去怀。”

原来,李某怀孕就是为了偷车,等到一定月份后就去流产,然后再怀孕,以此反复,目的就是利用孕妇身份去偷车。

执法难:

“抓了放,放了偷”

记者采访了派出所的一名一线办案民警,他介绍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不宜逮捕,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等方式。在办案过程中,一旦抓到偷车的孕妇,是没办法进行关押的,“偷车毕竟是小案子,不是杀人这些大案。看守所是不收孕妇的,因为万一出了问题,麻烦就大了。”

因此,派出所大多会给予行政拘留但不执行处罚,或者给予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要么是钱保要么是人保,如果偷车的孕妇一口咬定没钱也不认识其他人,派出所也没办法,最后也只能放人。

据民警介绍,一些盗窃团伙,就是钻这个空子,专门找来孕妇盗窃,形成了“抓了放,放了偷”的恶性模式,而且组织者隐藏得很深,不好抓获。

在被抓获的偷车孕妇中,有的态度很嚣张,扬言民警抓了她们,也没有办法处理,称“我们怀孕的目的,就是为了偷车方便。不然,我们也不怀孕的,这个我们都是学过法律的,知道孕妇不受处罚的”。

●2011年3月25日中午市民张先生在下关阅江楼广场附近的超市门口,当场抓获一名偷电动自行车的孕妇。该女子是惯偷,今年才23岁,有13次偷车被抓的案底,被抓时要么是哺乳期,要么是孕期,所以只能放掉。

●2010年12月25日晚上6点半左右雨花台区龙福小区有一位居民在小区车棚口抓到了一个偷电动车的孕妇。民警赶到后,打开孕妇的时髦包包发现,里面全是起子、扳手等撬电动车锁的工具。

●2010年12月21日下午3时许东山派出所在竹山路地铁站停车场抓获两名正在偷车的孕妇。经审查,两人2010年10月以来,以孕妇身份做掩饰,在雨花台、建邺及天元东路地铁沿线站点,疯狂作案,盗窃电动自行车50余起。

●2009年10月27日下午1点许瑞金路金润发超市门口,一名年轻女子用专用工具行窃停在路边的电动车时被人发现后抓获。民警发现该女子已经怀孕6个月,只好教育了一番后将她放回家。

南京孕妇偷车案频发

新闻链接

“独行大盗”栽得很没面子

搞定他的是一位“勇气嫂”

□本报记者 陈菲 实习生 叶真 通讯员 李国田

新闻附件

小偷乐了

李小仁,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是个无业游民,一直以盗窃为生。与其他小偷不同的是,李小仁有一把专业的开锁器,这个工具对于普通锁具而言,毫不费力就可以打开。由于工具比较先进,李小仁独身一人走南闯北到处行窃,屡屡得手,还从没落空过。

2010年5月,李小仁来到南京后,先后在二条巷等处作案数起,共计盗窃现金、数码相机、手提电脑等物,价值1万余元。这些钱全部被他挥霍一空,整天进商场下馆子,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2010年5月9日下午3点多,李小仁窜至司背后某小区,在四周转了一圈后,他利用手中的开锁工具,很轻松地就打开了一户人家的大门。进入屋内后,李小仁发现鞋柜上整齐地摆着一叠现金,约有1000元,仿佛就是为他准备的。李小仁喜出望外,立即抓起钱放入自己的口袋里。再往旁边一瞄,不远处竟摆着一只红色的钱包,一翻,里面有2000余元的现金。李小仁心头掠过一阵狂喜,立即将钱包放入自己的包里。

兴奋的李小仁静了静心,他本想立即离开的,但又舍不得放下这条“大鱼”,决定大捞一把的他,大着胆子走进了书房。

小偷慌了

李小仁在书房里翻动了一阵子,啥也没找到,接着他又进了卧室,可还是空手而归。失望之余,李小仁不甘心,再一次进入卧室仔细翻找,他拉开大衣柜的门,打开手电筒进行搜索,很快发现了一些金银首饰。然而,就在他得意忘形时,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

房主吉平发现了李小仁。之前,吉平正是卧室内睡觉,听到女儿房间有动静后,便起身过来察看。当发现李小仁正打着手电筒翻她家衣柜时,她也吓了一跳。吉平毕竟50多岁了,面对这样的一幕,她心里很紧张,但很快她就冷静下来,问道:“你是谁,干什么的?”

屋子里突然出现一个人,李小仁也吓了一跳,慌忙回答说:“对不起,我是来玩的,走错门了。”吉平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是贼,但为了稳住对方,她继续问道:“你是从哪来的?”

李小仁知道装不下去了,想拉开门往外跑。勇敢的吉平立马冲了上去,用身体拦住了大门,并大声喊道:“来人,来人呀,快来抓贼呀!”

李小仁一听急了,立即冲上前去掐住了吉平的脖子,并把她的头重重抵在鞋柜上,阻止其喊叫。虽然很疼,但吉平没有屈服,她一边反抗,一边用手去拉门闩。这下子,李小仁反而慌了。

小偷栽了

李小仁开始跟吉平拼力气,他将吉平拖至床上,并膝盖抵住吉平的胸口。吉平拼命反抗,时间一长,李小仁感觉有些吃力,开口道:“能不能放我一马,我把东西还给你。”一听这话,吉平知道小偷心虚了,她一口拒绝了。

就在这时,吉平听到门外有人经过,她胆子更大了,挣脱出一只手来将李小仁的脸抓破了。李小仁气急败坏地摁住吉平的头,使劲儿掐吉平的脖子。可是,由于搏斗时间太长,再加上内心恐慌,他的力气很快用完了。见状,吉平趁机咬住了李小仁的手指头,并成功翻过身来,将李小仁的头摁住了。李小仁也张开嘴去反击,可是,被咬伤的吉平仍没有松手,而是将李小仁的胳膊反过来。控制住李小仁后,吉平将其拉至大门口,很快,在邻居的帮助下,李小仁被转送到警察手中。

李小仁入室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而在盗窃被发现后,其抗拒抓捕并施以暴力,又构成抢劫罪。日前,鼓楼区检察院依法对李小仁提起公诉,法院根据他所犯的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对李小仁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以罚金1万元。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遭遇小偷入室怎么办

1.沉着冷静。遇到小偷入室,千万别惊慌,要会与其周旋,巧妙地同外界取得联系,以求援助。

2.先别开灯。如果小偷晚上入室作案,先别开灯,因为主人对自己的家庭情况、住房结构要比小偷清楚得多,小偷在明处,主人在暗处,主人尽可能听其言、观其行,并可争分夺秒准备好自卫“武器”。

3.进行自卫。如果主人认为有足够的实力进行自卫,采取自卫措施确是上策,但要注意,防卫不要过当,以足以制服小偷为原则。

4.舍财保命。在主人自卫能力明显不如小偷的情况下,主人应该意识到生命重于金钱,要灵活机智,见机行事。

5.迅速报警。不论主人采取何种保护措施,都要切记迅速报警,切莫私了,切莫放纵了犯罪分子。

版权所有:河南康复中心网 豫ICP备2022028742号 联系电话:13838578553 技术支持:知网传播
Powered By {www.hnkfzx.com} 页面执行时间7.3008秒 查询数据库54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