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建立我国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康复医学学科。方法:通过背景和现状分析,认为制约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康复学科发展的主要因素为:一是儿童康复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不完善;二是缺乏康复医学诊疗特色;三是专业人员极度匮乏。结果:结合当前形势和研究进展,提出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医学发展的10项目标和方向的建议。结论:我国儿童康复医学学科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尚不均衡,较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我们要制定发展目标和措施,不断努力,积极探索,在儿童福利机构中尽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康复医学学科体系。 【关键词】 康复医学;儿童;残疾儿童;福利机构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社会、环境、人的意识改变等原因,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儿童中,除极少数孤儿外,绝大多数是遭父母遗弃的身患先天残疾、后天因病(或灾难)致残、或身患重大疾病(无钱医治)的弃婴或弃儿,长大后绝大部分生活仍不能自理。针对这种情况,1987国家民政部在全国部分省会城市儿童福利院的基础上,成立了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兰州、广州、南京等),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援助了以物理治疗为主的整套康复器材等硬件设施,并对部分人员进行了短期培训,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开始步入轨道。然而,20多年过去了,全国224家儿童福利机构面对57.3万[1]失依儿童因缺乏合理有效的康复手段,失去了最佳康复时间,出现或加重了残疾程度,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止步不前。2000年以来,香港复康会在内地积极推行引导式教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缺乏长期性,效果也不尽人意。笔者认为,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在儿童福利机构中,相关康复政策、行业标准、专业人员等配套不到位,目前仍未建立起系统而完整的儿童康复学科体系,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学科建设方面的研究远远不够深入。为此,就上述问题谈一些个人不成熟的看法,旨在抛砖引玉、开拓思路,引起领导和同行们的重视,希望能够对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学科体系起到有益作用,以利于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1 现存主要问题 1.1 儿童康复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不完善 2001年,国家民政部颁布了《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对儿童福利机构各方面建设提出了最低要求,但康复方面的制度、职责相对欠缺,尚无统一的康复工作各类执行量化标准和康复管理监督体系,没有康复方面的细化具体要求,也无相应的考核体系。因此我们呼吁民政部制定专业性强的行业规范、标准及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康复工作质量管理监督体系,使儿童福利机构由事务性管理向康复专业化管理转变。通过行业标准建设,依据相应的制度和标准,保证和促使康复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1.2 缺乏康复医学诊疗特色 目前,国内儿童福利机构(包括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均设立了相关康复科室或部门。由于现有医师康复意识淡薄及康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忽视了特色专科建设,同时也使人们对现代康复产生曲解,实际上,凡疾病后能百分之百恢复的病患者,不存在康复的问题,只有病后达不到百分之百的恢复,遗留下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才有康复的必要。因此目前只把康复治疗当作仅是一般临床治疗的延续,康复工作与一般临床治疗类似,而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康复特色诊疗,如运动、作业、言语等,从而使医疗资源未能得到合理利用,许多康复措施不能尽早介入,以致产生了更多残疾或残疾程度的加重。 1.3 专业人员极度匮乏 学科发展依赖多种因素,但专业技术人才最为关键。有关资料显示, 发达国家物理治疗师和作业治疗师的人数与人口的比值大约在70人/10万人口。挪威是145.63人/10万人口,荷兰是67.97人/10万人口,澳大利亚是48.37人/10万人口[2]。据此,我国目前实际需求康复医师1. 3万人,物理治疗师18 万人,作业治疗师12 万人,而现有康复医学方面的技术人才总数不足10 000名, 其中,康复治疗师仅500多人,物理治疗师和作业治疗师的人数与人口的比例是0.4人/10万人口[3],数量缺口与实际需求有巨大的差距。而更大的差距则是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发达国家康复医师一般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经过 4~6 年的康复专业训练并通过严格的考试,才能获得康复医师的资格,治疗师也需要4年的大学本科训练才可以获得资格,治疗师学历的要求已达到研究生层次。符合如此条件的技术人员在我国并不多见,在儿童福利机构,真正学过康复专业的康复医师或治疗师几乎没有,整个康复医学梯队中高级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另外,现有康复技术人员对康复医学科的定位和功能认识还很模糊,没有真正理解康复医学的概念和内涵,不少人依然认为康复治疗和物理治疗、针灸治疗一样只是一种治疗手段,加之学科带头人的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是从临床医学人员转型而来,更由于机制原因,有的学科带头人甚至是非专业的管理人员担任。因此,康复人才的缺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康复医学的发展,康复医学也因此远远没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2 当前形势下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医学的发展目标、方向和措施 2.1 强化康复医学学科的特色康复医疗 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残疾儿童中,以脑瘫和智力障碍所占比例最大,治疗也最为棘手。但是,儿童福利机构有比较齐全的康复器材,所以成立以脑瘫和智力障碍为对象的相关重点学科和科室,成立PT、OT、ST等特色治疗室和相关训练室来带动其他科室的发展,强调残疾儿童早期实施康复治疗,强化儿童康复医学科的特色医疗,树立专科兴院的意识,综合运用各种康复手段,充分发挥康复技术的特长,学科才可以不断发展、提高,从而取得良好的康复效果, 形成自己的特色,作出自己的贡献 ,建立起自己的社会地位和产生相应的社会影响。 2.2 加强学科带头人及其梯队的培养 儿童康复医学的发展 ,急需康复医学专业人才。专业人才是启动康复医学学科良性循环发展的关键 ,也是原动力。随着一方面分娩技术的提高,先天原因的残疾儿童成活率不断上升,儿童康复需求空间会越来越大,对 PT、OT技术人员的需求量也会进一步增多,加大培养力度 ,培养更多合格的 PT、OT师满足社会需求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而学科带头人在整个康复医学的发展中起决定作用,是争取管理层支持和培养梯队成员的关键因素,其决定学科发展的方向、深度和广度。因此培养优秀的专业人员和学科带头人是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关键。同时康复专业人才以精湛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回报社会时,又为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促进了人才队伍的进一步壮大 ,成为一种良性循环。 2.3 加强继续教育和培训 目前在儿童福利机构里的“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大多是由其他临床专业的医务人员来担任的,甚至还有一部分是由护士转岗成为治疗师的,大多都没有经过统一培训认证就上岗。因此这类人员需要进行进一步系统化继续教育培训,参加综合性普及型的康复培训班以获取基础知识,以改变对康复医学产生的误解或歧义,然后再分“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参加两大类短期的康复专题培训班或提高班。“康复医师” 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不是系统的康复治疗学课程,而是康复评定学、临床康复学、康复疗法学等;而“康复治疗师”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需要系统掌握各种康复治疗技术[4]。继续教育和培训必须培养应用型人才,必须为临床训练打好基础,并紧紧围绕各种康复治疗技术或康复训练方法,突出实践特点,突出能力培养,突出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规范系统的操作技能。培训的累积时间需1年以上,每阶段或每期培训为 1~3 个月。此方向的培训迫切需要有全国统一的大纲和总体规划并恰当安排分期培训。 2.4 完善康复各类标准和管理措施 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学科发展的保障,也是严格执行规范管理的基础。我们借鉴国外成熟的康复诊疗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康复医疗及科室建设的各类指南、诊断标准、诊疗规范和疗效等级标准,实行专业化和制度化的评估,制定康复疗效标准,根据康复效果和监督考核机制来评定工作业绩,实行科内自我评估与院外评估相结合,并进行评估结果分析及制定改进计划,同时建立必要的发展和提高机制,建立职业水平测评、业绩评估、考核与奖励、晋升的制度,建立科内学习、研讨、继续教育及国内外进修、定向培养制度,建立住院医师培养制度及长远计划的培养等制度。因此只有完善康复各类标准和管理措施,才能使康复工作人员的康复诊疗向规范化、专业化健康发展。 2.5 完善康复职称体系 我国康复医学科和康复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不规范,民政系统没有独立的职称评定专业委员会,国家在康复医学职称评定方面还存在许多政策问题, 一些中专和高校培养的康复医师和治疗师在进入康复领域工作时,感到发展空间受限,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康复医学的发展。为了加速学科建设的步伐,使民政系统康复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建议采用积极的措施进行规范管理,以职业水平考试为重点,建立儿童康复医师和治疗师准入制度,完善康复职称系列的评定措施,规范康复医疗机构准入制度,保证康复医疗机构具备必要的高、中、初级人才,使康复工作的发展步入快车道。 2.6 设立行政专业职能部门 目前我国康复医学事业是三个部门管理,分别由民政、残联和卫生部门分头领导,彼此间缺乏沟通协调,许多康复相关问题难以解决。如2001年WHO颁布的“国际功能、残疾与健康分类”是目前国际通用的标准,这个标准在结合身体结构和功能、活动、参与等残疾问题时,同时考虑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的相互影响,是非常实用的,但至今还没有执行,使得我们在康复治疗上很难和国际接轨。另外康复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畴,也是制约该学科发展的政策性障碍之一。目前民政部门的康复业务由各地民政局福利处、优抚处监管,建议民政部门设立专门的行政专业职能部门(康复司/处/科)对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康复病院、荣军医院、社会福利院老年医院和康复医学会进行康复业务指导、管理、监督和协调。该专业职能部门应在诸如此类的政策、行业标准等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并行使相关职权,以促进儿童康复医学学科建设和发展。 2.7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文化建设 在我国,儿童福利事业是公益事业。儿童福利机构(或残疾儿童康复中心)作为儿童康复服务的载体,其性质应体现为公益性、福利性,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社会组织,其文化也有别于其他的组织文化。笔者认为,儿童福利机构文化是指机构所有成员共享的一套价值观、指导信念、思维方式、道德规范,能为机构成员共同认可,并能使他们产生超越自我的信仰和行为方式。救死扶残、满足残疾儿童的康复医疗需求是儿童福利机构永恒不变的主题,也是儿童福利机构核心价值观的体现。通过儿童福利机构文化建设,能有力促进儿童福利机构的软硬环境建设,使儿童福利机构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轨道,使职工树立起“忠诚康复事业,心系残疾儿童”的观念。 2.8 拓宽社区康复服务范围 康复服务范围仅限于儿童福利机构中的残疾儿童是不够的,应该向社区拓宽,积极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社区康复就近就地、经济适用,指导、帮助残疾儿童和患者家庭在基层社区进行康复训练 ,适合我国残疾儿童数量大、分布广、经济条件有限的状况 ,符合我国国情,也符合国际发展趋势。我国的社区康复刚刚起步,多数残疾儿童缺乏有效的康复训练,所以要大力开展社区残疾预防,加强社区卫生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康复普及教育,建立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开发社区适宜技术。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医学科应积极参与社区康复技术指导,促进社区发展广覆盖、低投入、高效益的康复训练服务,最终完善以残疾儿童家庭为基础、社区康复站为骨干、以儿童福利机构为资源中心和技术指导的康复训练模式,为非儿童福利机构内的残疾儿童提供完整的康复训练。 2.9 加大临床科学研究力度 科学研究是学科发展和学科梯队建设的催化剂。康复科研是当前儿童康复医学学科建设和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学科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康复科研的最终目标是要发展儿童康复医学与康复实践,致力于仔细观察和寻找残疾儿童康复临床实践中的问题和课题,并对其进行探讨、研究、总结,不断充实和发展康复理论。同时学术组织要把学术交流作为基本工作,帮助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医学人员开拓思路,发展横向科研合作,使康复学科走向成熟。 2.10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儿童福利机构有其自身的特殊优势。我们要充分发挥这种优势,通过参观考察、访问、进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举办短期培训班等方式培养康复人才。与国外慈善组织和国外的康复机构、康复组织开展国际合作,充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康复理念、理论和治疗技术,对一些课题合作进行深入研究,共同推动儿童康复医学学科建设与发展。 从整体上看,我国儿童康复医学学科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尚不均衡,较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我们要制定发展目标和措施,不断努力,积极探索,在儿童福利机构中尽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康复医学学科体系,有利于儿童康复医学的发展,规范康复诊疗行为,早日造福于残疾儿童。 |
马丽 主任医师,心理治疗师,原河南省人民医院阜外医院心理科主任医师,曈心心理诊室创始人,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心理科特聘专家,郑州同心园康复中心技术督导
一、专业擅长:擅长各种心身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症,强迫症,人格障碍等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在青少年叛逆厌学,儿童多动症,儿童自闭症等领域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
曾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北京 宣武医院,武汉心理医院,中德心理医院、河南省精神病院多次进修学习。擅长认知行为治疗及以精神分析为取向的深层动力学心理治疗技能。在国家级、省级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著作《前行有声—医生、患者、心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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